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017年3月,农业部正式确定我县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试点单位。
按照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创建工作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二是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三是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四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七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八是完善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压力,更是荣誉,创建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创建的意义更加重要,效应远胜压力,它体现了国家和省市对岐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认可。创建成功,可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的品牌,增强我县农产品的竞争力,实现质优价优,不断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全县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县人民政府作为创建工作责任的主体,已将农产品质量和创建工作纳入2017年度全县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各乡(镇)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属地管理责任,要切实按照创建要求,加强本地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职能监管工作,全力配合,无缝对接,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盲区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广大业主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本着对社会、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做好农业生产、管理,发展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农业,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把好“第一关”。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在县农业局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热线:0917-8212231,随时接受信息咨询、线索举报。县委、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坚决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依法规予以“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事关你我他,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课题,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关注、同参与、同创建,共同推动岐山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启岐山县“舌尖安全”新时代!
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岐山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