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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qishannongjian 发布时间:2018-05-14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探索最有效的监管模式、最严谨的实施标准、最严格的监管体系、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最严肃的问责机制,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投入品监管、“三品一标”认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生产记录管理、收贮运监管、执法监督、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绩效考核体系。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各镇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拓宽,社会共治水平和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在规划制定、人员配备、条件保证等方面予以全力保障。县财政预算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年度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要求,划定监管责任区,明确监管责任人,制定奖惩措施,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100%推行标准化生产,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支持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律性检测。督促屠宰企业、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零市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三)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加强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推广农资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建立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完善监管制度,依托宝鸡市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厉打击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善以县农检站、镇监管站、生产基地速测点为体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督促县农检站尽快完成实验室资质和计量认证,力争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不少于8000个样品,定量抽检农产品不少于600个样品。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常态化开展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指导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自检和委托检测制度,每个镇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不少于5000个样品。及时公开监督抽查、巡查监管、风险监测等信息。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强化执法监督和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构建“分兵把口、协调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信息通报、检打联动、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大案奖励等机制,健全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

(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粪便污染防治,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力争标准入户率达到100%。加大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规模标准养殖场和水产品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力度,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积极兑现认证奖补政策,“三品一标”产品占辖区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比重达到40%以上,树立全县农业品牌良好形象。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镇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各镇要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职人员,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镇村监管队伍。对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每人每年接受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八)完善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管理,真正做到“产销有记录、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溯”。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推进产销衔接,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

四、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农业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经费和创建工作经费,加强对各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做好创建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和收贮运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监测体系、认证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规划、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行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购销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落实自检制度;负责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地方标准制(修)定;负责农产品商标及广告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办理,督促落实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协调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全县创建工作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县卫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相关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人救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状况监测,做好污染源治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犯罪行为;配合做好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县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县供销联社负责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工作;负责推进农资连锁经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县考核办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专项督查考评。县监察局负责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其行政效能。各镇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巡查、速测、宣传培训、农产品产地准出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督促落实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镇村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2017年4月)。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落实创建工作经费。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5月—2017年12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自查提高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评标准,组织对照自查,进行整改提高。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8年4月—2018年6月)。迎接省、市现场考核,根据考核意见进行问题隐患整改,报请农业部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公安、监察、财政、环保、林业、农业、水利、卫计、文化广电、市场监管、粮食、供销联社及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专门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并建立完善各项奖励制度,保障我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社会资金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和科技下乡等活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纳入各镇、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完成任务超计划进度的镇、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达不到任务要求,影响全县整体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和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创建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坚持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考评,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