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程序》、《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相关法律规范,经过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岐山县蒲村宝丰农科服务部、岐山县青化红科农资服务部、岐山县凤鸣镇永利农资经营部、岐山县益农生产资料经营部、岐山县益店农友农技推广部、岐山县祝家庄农资经营部、岐山县徐应应农资经营部、蒲村镇民乐综合商店等单位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发给《农药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7天(11月29日-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电话、信函方式向岐山县农业局反映。
电话: 8212231、8210416
岐山县农业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