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程序》、《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相关法律规范,经过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岐山县安乐镇华明村亨通连锁店、岐山县华明新平农资服务部、岐山县安乐社区鑫源农资经营部等单位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拟发给《农药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7天(10月26日-11月0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电话、信函方式向岐山县农业局反映。
电话: 8212231、8210416
岐山县农业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