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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大力宣传,为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造势

发布者:xdnet_admin 发布时间:2016-11-25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为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加快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步伐,岐山县农检站大力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对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编写印制工作规范、宣传材料。

二是深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宣传农产品产地准出的法律依据、重要性、适用范围、准出条件、准出证明及办理程序,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

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对产地准出工作的认知度,使他们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为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